最近理髮等足個多小時,於是罕有機會飽覽坊間差不多所有的同期八卦雜誌,並引出心中存在已久的一個不是很有趣現象——女明星的男朋友是暗星。
話說八卦雜誌除了不遺餘力捧星之外,更加大手筆的發掘三、四綫的矚目人物,八卦雜誌一概將之標籤為「暗星」、「二打六」,用以襯托他們身邊接近的天子驕子,如某某名不見經傳的特約演員與某某一綫姐仔拍拖。老實講,在這一行幸運者只佔極少數,為甚麼向人家派「暗星」的帽子,難道這是照顧大眾讀者口味的需求嗎?再問一句,何以不太走紅的女明星,跟城中富二代或一綫男主角拖手仔,大多數就可憑此緋聞飛上枝頭,而不是被嘲諷?這是男女不平等,我更質疑八卦雜誌刻意不鼓勵男性進入演藝圈。
事實上,這個圈子是星星、月亮、太陽並存,彼此都會借助對方的光生輝,又互相閃亮亮的點綴,若不是如此,這個圈怎麼會如此迷人浪漫?可是左一句「暗星」、右一句「二打六」,除了帶有編者主觀的價值判斷,亦是焚琴煮鶴之作。一個女明星不可以跟小小男明星拍拖,是八卦雜誌的專橫文化表現。
話得說回來,今時今日的叫座男明星,其實是跑過一條很長的暗星的馬拉松之旅,如果沒有足夠的自信和EQ,早已銷聲匿迹,然而,畢竟這也是少數中的少數。
我開始明白,演藝圈是一個女權天下,這個奇特的圈子裏有着驚人的誘惑力,愈是外形條件好的男性愈易受誘惑,當你走進去,可夠你一輩子的磨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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